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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江苏省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时间:2011-10-24 来源: 作者:交通学院 摄影: 编辑:龙建 上传: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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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下午,我校举办的江苏省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会议室隆重举行。会议由江苏省地震学会副理事长、我校交通学院院长陈国兴教授主持。

会上,江苏省地震学会秘书长王建宇宣读了省地震学会第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决定,报请省科协、省民政厅批准,聘任陈国兴教授担任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挂靠南京工业大学。根据主任委员的提名,报请学会批准,聘任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院长杨伟林研究员、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叶继红教授、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高玉峰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李鸿晶教授、苏州科技学院结构工程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丁海平研究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土木工程系陈少林教授、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凯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聘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土工研究所副所长李国英研究员级高工、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韩大章研究员级高工等来自我省5个省(市)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公益性科研院所、12所高等学校及11个大中型设计研究院的57名同志为专业委员会委员,聘任我校交通学院高洪梅博士为秘书长。省地震学会张振亚理事长、陈国兴副理事长兼主任委员向各位副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长颁发了聘书。

江苏省地震局副局长、省地震学会张振亚理事长对第七届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结合我国及江苏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形势,对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期待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为推动我省防震减灾领域的学术研究、科技进步、政产学研合作作出重大贡献;通报了2011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基本内容,并指出: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防震减灾的公益性质,强化了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防震减灾方面的职责,对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与恢复重建等作出了具体规范,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传达了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在会议总结讲话中的要点: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和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着力提升城乡地震灾害综合预防和救援能力。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环境岩土工程分会理事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土力学与岩土工程分会副理事长、河海大学土木与水利学院院长刘汉龙教授,江苏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省地震学会震害防御与科普宣传专业委员会梁中华主任,江苏省地震工程研究院总工程师、省地震学会地震地质专业委员会主任侯康明研究员,先后代表兄弟学会、专业委员会致贺辞,并期望加强兄弟学会、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叶继红副主任委员,发表了对专委会的工作设想和建设性意见。

最后,陈国兴主任委员向各位委员简要介绍了省地震学会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历史,简要总结了第六届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第七届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设想:要发挥专业委员会优势,积极推动不同学科的交流和融合,广开思路,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会、论坛;要重视青年地震科技工作者的人才培养,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创新性思维,为原创思想、观点的产生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推进地震工程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创新与发展;要加强海峡两岸、国际学术交流和学习,扩大我省地震工程学科的影响力;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努力拓展地震行业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业务领域;要提高地震专业委员会凝聚力,充分发挥全体委员的积极性,使省地震工程专业委员会成为我省地震科技工作者可以依托和信赖的学术活动平台;建议在2013年汶川大地震五周年之际,组织一次大型的学术研讨会。(来自交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