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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制定学院党校培训学员资格认定细则

时间:2015-11-09 来源: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摄影: 编辑: 上传:李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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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结合多年来学生党建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院级党校培训的各项管理,体现党校学员的先进性要求,提高党校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学员的荣誉感和责任心,进一步激发有意愿入党学生的进步热情,便于学生了解申请入党需要努力的方向,从2015级起,学院一年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校培训安排在第二学期的四、五月份左右进行,彻底改变过去只需提出申请的同学都可参加党校培训的现象,真正改变那种体现不出学员先进性培训,学院决定:一年级学生上学期,重点进行启蒙教育,并成立党章学习小组,每月安排一次学习教育活动,并制定了学院党校培训学员资格认定细则,在一年级新生中进行宣传、学习,为一年级新生的努力方向。

学员资格认定细则规定如下:

第一条:应具有纯正的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第二条:应对党的历史有所了解,对党有较为深刻认识,积极关心国家大事,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三条:应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平时表现好,积极主动地申请担任学校学院各类学生干部。

第四条:应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业成绩良好,在同专业中学业成绩处于中等以上水平。

第五条:应做讲卫生的模范,积极打扫寝室,所在宿舍应获得校“卫生宿舍”以上荣誉称号。

第六条:应为人坦诚,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第七条:各方面表现应得到老师和同学认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制定这样的细则,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党中央提出的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的有效举措之一,要在党员队伍的入口环节上把好关。(文:艺术设计学院;校对:李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