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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团苏委发〔2014〕5号),对在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校团委获“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刘大卫同志获“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评选共有96个单位获“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89名同志获“201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文:校团委;上传: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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