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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课

时间:2016-05-31 来源: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摄影: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 上传: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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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14:00,一堂特殊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课在浦江报告厅举行。在马克思主义学院黄健老师的精心设计指导下,化工学院2015级的同学们自导自演了一次庄严的模拟法庭。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大卫、院长黄爱宝观看了实践教学课。

本次活动针对一起民事诉讼案件进行模拟开庭。首先由书记员作庭审准备,了解当事人到庭情况,并宣读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人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先是核对双方出庭人员身份及权限,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被告宣读答辩状,合议庭根据诉辩双方的意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再由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针对自己的主张分别举证、质证,并接受法官提问和相互提问。法庭调查结束后,庭审就进入辩论阶段。原被告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接下来由各方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最后庭审进入评议、宣判阶段。

为了做好本次模拟法庭实践课,黄健老师精心设计了案件内容,避开了普通模拟法庭常用的刑事案件和家庭伦理案件,而选择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既实现了最完整的法庭程序再现目的,又在符合生活现实的案件中倡导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帮助化工的同学们增强对案件的理解、增强法庭的氛围,黄老师不仅在课余时间花费大量的精力指导学生,更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借来整套最新的服装和设施。

通过实践教学,扩大了同学们的知识面,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素养。亲身经历庭审程序,使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更加直观而深刻,真正体味法律公平、公正、权威的精神内涵。这样的实践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上,将逐渐成为常态,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老师们为此付出大量精力,精心设计实践环节、教学从课内向课外延伸,力争让理论课教学in起来!(图文: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对: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