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5日下午,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始人和开拓者、我校特聘教授应松年先生莅临我校,于厚学118报告厅作了题为《构建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制体系》的学术报告。校党委王雪峰副书记出席并致辞。
应松年教授从介绍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及当下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入解,强调指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各种社会矛盾激剧凸显,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是中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了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纠纷,构建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制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教授提出,解决社会纠纷应建立三种机制:1.基层机制:由基层组织或单位先行处理和化解大量的社会纠纷,但应加强公正性;2.行政机制:由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解决行政争议,强调效率、专业化和公正;3.司法机制:由法院作为最终的裁判官,终结案件。
应松年教授的报告温婉善劝、循循善诱,引起了在场师生的共鸣,博得了阵阵掌声。(来自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