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处理意见》《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我校19个参评学位点通过周期性合格评估,11个参评学位点通过专项评估。
学位点合格评估是对学位点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的全面检视。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各相关学院精心组织,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系统梳理学位点建设成效,认真开展自评自建。此次评估结果是对我校学位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学校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点内涵建设,优化学科布局,强化质量监控,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研究生院;审核:陆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