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传来喜讯,我校成功通过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价验收,与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大学、扬州大学等单位一起获得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我校总务处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就开始积极筹备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的申报和准备工作,通过逐条对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考核评价细则》,不断完善、提高我校节能工作水平。针对评价验收流程,从初期的创建材料申报到后期的验收环节,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12月19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教育厅的领导和专家对我校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参观了江浦校区沼气站和象山中水站,对我校的节能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最终,我校凭借近年来大量卓有成效的校园节能工作,获得了这一荣誉。
今后,我校将以这一荣誉为契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节能工作水平,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图文:总务处;校对: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