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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发布

时间:2015-12-29 来源: 作者:校办 摄影: 编辑: 上传: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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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江苏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教育厅已于日前发布《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8号(南京工业大学)》予以核准。

大学章程是大学就办学精神、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内部管理体制、校内外各种关系等重大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纲领性文件。完善而有效的大学章程是建成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章程》的制定有利于总结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指导后续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科学、民主的内部管理体系;有利于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各项工作具有更清晰的制度依据。

我校《章程》建设工作在前期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于2014年正式启动。《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对事关《章程》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系统论证,并顺利完成了《章程》草案的起草工作。草案形成后,工作小组通过意见征集会等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章程》文本在经教代会各代表团专题审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修改后形成报审稿,并按时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学者对《章程》文本进行了多轮的评议,并反馈了一系列意见与建议。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对文本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章程》的核准稿。

《南京工业大学章程》建设的完成,必将为我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和坚实基础。(文: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