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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法"重罚哄抬物价 派6个督查组赴地方检查

时间:2010-11-30 来源:人民网 作者:sizheng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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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法”重罚哄抬物价 将重点惩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针对物价上涨 人社部正研究养老金调整机制

  针对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正在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的机制。由于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在过去的几年中,这个问题一直受到批评。人社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承认,人为调整养老金待遇需要改进,应建立起养老金根据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变化的调整机制。

  国务院多部门参与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启动

  记者2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近日相继行动,全面实施国务院有关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的部署,取得初步成效。国务院多个部门参与的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启动运行。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22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工作机制和部门分工。

  稳物价保民生:国务院督查组抵山西

  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29日抵达山西省太原市,督促、检查当地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情况。据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介绍,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把稳物价、保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六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查稳定物价工作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工作全面展开。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督促检查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部署组成六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11月29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督查组,已赴山西省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