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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照片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06-03-27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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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南工宣[2006] 1号
 

学校照片使用管理办法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宣传部承担学校各类重大活动的拍摄工作。由于多方面因素,各单位有使用照片的需要。为便于照片资源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1、凡宣传部承担的拍摄任务,本年度之前的所有照片均已整理汇总,送至学校档案馆保存。需要拷贝使用的单位直接与档案馆联系。
2、对于本年度拍摄的照片,需要使用的单位,请下载以下表格,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申请拷贝。拷贝时请自备存储设备。
拷贝照片申请单
序号
事件主题
事件时间
使用目的
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