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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的自治思想

时间:2010-03-22 来源:中国文明网 作者:szw 摄影: 编辑: 上传: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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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自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共产主义社会是自治的人类共同体;在无产阶级国家,对人民的管理会被人民的自治取代,实行人民自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无产阶级民主的实质就是自治;自治是政治自治与经济自治的有机统一;民族区域自治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应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马克思的自治思想丰富和发展了自治理论,并对人类的自治实践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马克思;自治;异化;国家;民主

马克思的自治思想对人类的自治实践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是国内学者对马克思自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理论贡献等基本元素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这不仅不利于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也使得我国当下的自治实践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甚至在认识上存在严重的分歧,以至于有研究者认为,群众自治是一种理论上的怪胎。[1]因此,系统梳理马克思的自治思想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马克思自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源泉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得到解放的标志就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总体设计是基于对这样一个事实的深刻认识和反省:自从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来,人的全面发展就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从而“使人不成其为人”,即导致人的异化。

1845年以后,马克思不再把异化理解为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的分离,而是认为,异化不是历史的本质性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历史现象、一种“经验的事实”,即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人们活动的结果与人相对立,人们不能驾驭这种力量,反而受这种力量的控制。异化这一现象必须从人们活动的一定历史条件、从他们活动的方式上加以说明。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主要包含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在经济上劳动的异化;二是在政治上国家的异化。前者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后者是人的异化在人类共同体上的体现。马克思的自治思想就是建立在克服社会的雇佣劳动关系及其政治反映--国家--的必然性基础上的。

马克思给予劳动以很高的评价,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成其为人的前提,然而由于私有制的出现,劳动日益成为与人相异化的力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阐述了劳动异化的四个方面:一是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二是劳动者同劳动过程相异化。“结果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三是劳动者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四是人同人相异化。“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2]因此,要消除劳动的异化,劳动者不仅要掌握生产资料,而且应该直接掌握生产的过程。

劳动的异化无疑是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核心,而国家的异化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的经典定义里已经鲜明地提出了国家异化这一观点。“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

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本来是社会起初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己建立的一种维护共同利益的特殊机关,是“社会的工具”、“社会的公仆”。但是,随着阶级的形成和发展,少数专门从事管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使国家机关逐渐脱离社会而独立,“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4]。

“社会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前的一切旧国家机关的共同本质。对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它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构”,是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是“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寄生赘瘤”,是“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是“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即被人民群众的压迫者所篡夺的力量)”。[5]“从前各个人所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6]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机关仍然有可能异化。国家机关仍然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甚至凌驾于社会之上,存在着局部地甚至是全局地改变国家机关性质的危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认为:“国家再多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掉。”[7]

如何消除异化劳动和异化国家是马克思理论关怀的重要议题,马克思的自治思想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展开的,“自治在实质上意味着劳动者本人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他作为自由联合的生产者决定着社会共同体的整个发展,这样剩余劳动就真正成了必要劳动。简言之,自治就是历史性地克服当代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或国家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的经济异化和政治异化”[8]。

马克思的自治思想形成于1856年,即关于直接生产者、联合起来的工人管理生产和社会的观点。“如果说在《共产党宣言》中尚未谈到过渡时期(即社会主义时期)生产者的自治,而谈到在阶级不再存在和公众权力失去政治性质的时候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那么在1856年《人民报》创刊纪念会的学说中马克思说,当代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之间的矛盾只能这样解决,即社会的这种新生力量’只能由新生的人来掌握‘,’而这些新生的人就是工人‘。”[9]但是其丰富和完善却是在系统地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之后。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比较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自治思想。

1871年3月18日,巴黎工人和国民自卫军发动武装起义,成立巴黎公社。公社解除了资产阶级常备军,取缔了旧警察机构,颁布教会与国家分离法令,改造了司法机关,实行法官选举制。公社通过了全体公职人员需经选举始得任命的决议,颁布了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规定公职人员最高年薪6000法郎,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工资水平。公社在所有制、分配、管理和劳动立法方面实施某些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通过了将逃亡业主遗弃的工场转变为工人协作社的法令,改变了薪金收入高低悬殊的现象,实行保持合理差别的劳动报酬制度,并着手劳动者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试验。公社还制定了若干保护工人直接利益的劳动法令。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社先后通过了若干减轻人民负担和解决人民生活困难的法令。尽管巴黎公社只存在了短短的72天,但是它通过和实行了许多规定和措施,创造了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奇迹,更重要的是它为马克思消除异化劳动和异化国家的理论努力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素材。

对此,马克思、恩格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这就是公社--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把劳动从垄断着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僭取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的政治形式。”[10]“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被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即被人民群众的压迫者所篡夺的力量)(原为人民群众自己的力量,但被组织起来反对